一、公示注意事项
1、发布时间:2016年11月18日
2、公示期限:2016年11月19日 - 2016年11月25日
3、公示类型:批前公示
二、公示文本
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我局对浙江红石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报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材料进行了审查。为增加工作的透明度,现将上述1家房产企业在“局网站(http://zjj.zjtt.gov.cn/col/col1824/index.html)”上进行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如有不同意见需要反映的,请于2016年11月25日前以书面形式将反映的情况寄(送)到天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房地产科。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需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特此公示。
附件:初评合格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名单
初评合格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名单
申请人 申请内容
浙江红石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房地产综合开发三级资质
来信请寄:天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房地产科
地 址:天台县人民西路193号
邮 编:317200
(编辑整理:天台房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