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经我局审查,拟核准浙江华通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资质。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11月25日至12月12日。
任何单位及个人对企业申请材料真实性及其他情况有举报的,请于2016年12月12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有具体事例、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来信请寄:天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705室(天台县赤城街道人民西路193号七楼,联系人:庞淑英,联系电话0576-83883644,邮编:317200)
附:浙江华通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技术书负责人汤立坚业绩公示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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