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三位“老”兄弟为人民路老房对
台州晚报2013-8-23
近日,天台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民事调解,参与调解的是一家三兄弟,年龄加起来超过200岁。为了争一套祖传的老屋,这三“老兄弟”之间几乎反目。而导致这争端的原因,是老屋因拆迁而高攀的“潜在身价”。
为争旧宅,兄弟三人对簿公堂
陈家(化姓)三兄弟是土生土长的天台人,老大71岁、老二68岁、老三66岁,都已是坐享天伦的年纪。但在2012年,两个哥哥把弟弟告上了法庭,要求对祖辈留下的老房子进行分割。
记者从天台县人民法院了解到,陈家三兄弟在天台繁华路段人民路上均有多处房产,身价近千万,而他们所争的木结构老房子却已破败不堪。今年4月份,老房子经评估,市场价为50万元。
闹到法院后,天台法院民一庭对陈家三兄弟作出调解,因双方均要房屋所有权而不是现金,三个老人当场进行竞价,从90万元飙到140万元,这套本身市值50万元的老宅,身价翻了数番。
当叫到140万元时,情绪激动的陈家老三高血压发作,竞价才停了下来。
老房子成全了弟弟的婚姻
在争执中,陈家老三坚持认为,房屋由两位哥哥赠予自己,应该是自己所有。但两个兄长却不认可,并讲述了半个世纪前的往事。
早在1960年,陈家老三刚满12岁,父母却不幸双双去世。老大当年17岁,稚嫩的肩膀早早扛起了照顾两个弟弟的重担。尽管没有收入,相依为命的兄弟三人靠着邻居的接济,在那套遮风挡雨的老房子里熬过了最为艰苦的岁月。
困难的日子渐渐过去,三兄弟互相扶持,日子也渐渐过得顺畅起来。1969年,年满26岁的陈家老大结婚后有了自己的房子,1979年,老二成家立业自立门户。当时,在两个兄长心里,最操心的就是老三的婚事。
当时,老三正和小许谈恋爱,因男方一无所有,小许家迟迟不愿订下婚事。据老三回忆,哥哥们为了让小许放心,拍着胸脯保证,只要小许愿意嫁给自己,这套祖传的老房就送给自己做婚房。在兄长的保证下,小许终于和老三结了婚,此后两人也一直住在老房子里。
面临拆迁的老屋,打碎了兄弟亲情
三兄弟都已各自有家有室,家境也日渐优越,但平静的生活却被老房子的升值打破了。
随着天台城区的规划,陈家老房子所处的位置面临开发,原本破败不堪的老屋也迎来了生机,尽管本身价值不大,却有着巨大的潜在利益。
为了争这套老屋,兄弟之间的关系从原来的和睦渐渐出现裂痕,直至对簿公堂。
历史已无法还原,其真实性也无从查证,法院工作人员在调解时发现,1998年政府统一办理房产证的时候,这套房子确实登记在了兄弟三人的名下,也就是房屋产权为兄弟三人共同所有。
在最后审判庭上,老大和老二一致同意以90万元取得房屋所有权,而老三则只愿意出50万元。8月20日,天台法院最终作出判决,以出价高者即老大和老二共同取得房屋所有权,老大和老二共支付给老三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