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姑娘婚后遗嘱房产不归老公
杭州日报2017-3-13
90后姑娘小兰家境殷实,典型的白富美。新婚不久,前些天,小兰去宁波市司法局公证管理处做了份遗嘱公证:“万一我有什么不测,这套房子,留给父母。”
案例1: 父母陪同90后白富美做遗嘱公证
小兰(化名)前段时间在父母的陪同下走进宁波市永欣公证处。
小兰是名90后,家境殷实,人也漂亮,是典型的白富美。小兰的父亲说:“这次来,不是我们夫妻俩要立遗嘱,而是小兰要做一份遗嘱公证。”
公证员赵越办过不少遗嘱公证,90后的小兰是他碰到的最年轻的申请人。
原来,小兰的父母在宁波有份不小的产业,独生女小兰是他们的掌上明珠。小兰也已经成婚,相比之下,丈夫家的经济条件要差一些。
“我们只有一个女儿,结婚的时候,买了一套房子给他们做婚房,写的是小兰的名字。这套房子,男方家并没有出钱。”小兰的父亲娓娓道来。这套房子的买入价是400多万,现在的市值更高了。
那当事人的意愿呢?“立遗嘱,我觉得没什么可忌讳的。生活随时可能有意外,谁都说不好明天是什么样。这套房子都是父母出钱的,万一我有什么不测,这套房子留给父母继承……”小兰没有再说下去。
案例2: 她立遗嘱把房子留给邻居
孙阿姨是赵越碰到的另一个申办遗嘱公证的当事人,来办理时身体状况挺好。
赵越说:“之所以印象深刻,是老人要求把房子留给邻居,而不是给独生女儿。”
老人长年独居,在海曙有一套房子,大概60多平米,地理位置不错。
“我长年一个人住,实际上,我是有孩子的。”孙阿姨说,自己早年和丈夫离婚,此后,丈夫就带着独生女儿去了外地。
二三十年里,孙阿姨也相当牵挂女儿,可先是联系不上,后来联系上了,女儿也不认这个娘亲。“我生病,打电话给她,她也不理睬我,更别说回来看我。”
和女儿的不管不问相比,邻居一家对孙阿姨却非常照顾。“几十年邻居,他们一家都对我很好。有个头疼脑热,给我饭吃,给我买药,带我去看病。”
孙阿姨并没有多少存款,觉得无以回报邻居一家长年的照顾之情,便想到了这套房子。“房子是我一个人名字的。我过世了,如果不写遗嘱,直接按法律,房子是女儿的。可是,她从来没有照顾过我,也压根不认我这个娘。我还是写遗嘱把房子留给邻居。”
采访中,记者认识了前来咨询的黄先生。黄先生1982年出生,最近打算再婚。“我有个7岁的女儿,女方带着2岁的儿子。我很珍惜和她的缘分,但也希望多给自己的女儿留些保障。这份私心,很多做父母应该都理解的。”黄先生说,自己出差很多,想立一份遗嘱,万一自己有意外,之前的三套房子都留给女儿,给她一份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