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记者从天台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近年来,天台法院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依法审查各类环保行政非诉案件,为现代化和合之城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19年以来涉环保行政审判工作情况,并发布了三起审结生效的典型案例。
据悉,三年以来,该院共立案审查环保行政非诉案件23件,其中2019年12件、2020年10件,2021年截至目前1件,呈逐年减少的良好发展态势。
从案件特点来看,涉及环境保护类行政案件以行政非诉案件为主,行政诉讼案件较少。此类行政案件的环境违法行为所涉及的污染种类多样化,包括大气污染、水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等种类。违法行为中,又以未建成环境保护设施或未经验收、验收不合格这类违法行为数量占比较高,达69.6%。此外,从被处罚人类型看,以企业为主,占比65.2%。案涉的行政相对人对环境污染违法的认知重视程度不够,存在法律意识淡薄,对违法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严重性认识不足等问题。
此外,天台法院还发布了排放污水被罚案、环保设施未经验收被罚案、擅自拆除危废仓库被罚案等三起环保行政审判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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