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晨报讯(记者 颜斐)因欠下数百万元高利贷无法偿还,马某以看房为名骗取房主的房本后,又找来群众演员赵某假扮房主,诈骗购房者450万元。近日,马某和赵某因涉嫌诈骗罪被朝阳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今年初,马某因欠下数百万元高利贷急于偿还,便假借买房多次约见房主张先生。在一次看房时,她假借要验证房源真实性,要求张先生提供房本,同时记录下有关信息,之后,马某在网上找到制假者伪造了一份房本。
几天后,马某又约张先生看房,并再次要求对方提供房本验证房源真实性。趁对方去卫生间之机,她用事先做好的假房本将真房本换走,且将张先生身份证也偷走。浑然不知的张先生带着假房本回了家。房本和身份证到手后,马某又到北京电影制片厂门口,物色了一个与房主张先生外貌相似的临时演员赵某,以重金利诱其参与“冒充房东卖房诈骗大戏”。
今年3月,在马某安排下,赵某带着张先生的身份证、房本等手续,冒充房主约见了购房者刘女士。由于相关手续都是真实的,赵某又和身份证上的房主长得很像,急于购房的刘女士没有怀疑,与赵某签订了购房合同及房屋抵押合同,并到公证处办理了委托代理人购房手续的公证。随后,刘女士向马某提供的银行账户转账房屋首付款450万元。
今年5月,张先生在办理房屋抵押贷款还款时,却被意外通知其房屋已被抵押。经向北京市住建委核实,得知该房屋确已被抵押给了刘女士,他这才发现手中的房本竟是假的。张先生立即联系与刘女士见面,对方也方知上当,于是报警。
马某和赵某很快被抓获归案。马某供述,其诈骗来的钱已用于偿还欠款,还给了赵某上万元好处费。二人此前还用同样方式联手诈骗过两次,骗取上百万元。
检察官提示,房主在将房本、身份证等重要材料给他人经手时,务必要注意保护好这些重要材料,防止被他人偷换、窃取,以免给自己的财产带来不必要的风险。而购房者更是要提高警惕,尤其在有第三人代理的情况下,一定要确认其代理身份的真实性,避免遭受不必要的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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