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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转让过户土地证(土地使用权)办理程序

来源:天台县国土资源局作者:发布时间:2013-3-28点击: 人次

1、办理流程

申请→窗口受理→审核→审批→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登记发证→发放土地证书。

2、申报材料(办理过程中所需提交的资料)

(1)所需下载的材料或表单:


(2)所需提交的文件材料:

1)工矿企业单位转让需提供如下材料;

①土地使用权转让申请表;

②买卖双方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③法人资格证明书;

④买卖双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⑤房地产转让合同;

⑥转让方土地使用权证;

7土地登记摘录单;

8转让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9契税证或契税发票;

10董事会决议。

转让方为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还需补充提供以下材料:

①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申请表;

②地价评估报告及地价确认书。

经过司法部门裁定、判决的还需补充提供以下材料:

1司法部门裁定书、判决书;

2协助执行通知书。

2)个人转让需提供如下材料;

①土地使用权登记申请书;

②买卖双方及共有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房地产转让合同;

④转让方土地使用权证;

⑤土地登记摘录单;

⑥契税证或契税发票;

⑦转让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转让方为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还需补充提供:

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申请表。

经过司法部门裁定、判决的还需补充提供以下材料:

1司法部门裁定书、判决书;

2协助执行通知书。:

3、申请对象

    自然人、工矿企业、社会团体。

4、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4)《土地登记办法》。

5、责任科室:

   天台县国土资源局行政审批科

6、承诺时限:

25个工作日。

7、受理地点:

天台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局窗口;

天台县国土资源局所属国土资源管理所。

8、咨询/联系电话:

天台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局窗口:(0576)83978053

城关国土所:(0576)83992557

平桥国土所:(0576)83661558

街头国土所:(0576)83031310

白鹤国土所:(0576)83776000

苍一(坦头)国土所:(0576)83711290

苍二(三合)国土所:(0576)83078123

9、办理结果:

土地使用权证

10、监督单位:

11、监督单位电话:

12、收费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相关费用。


 

(编辑整理:天台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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