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流程
申请→窗口受理→审核→审批→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登记发证→发放土地证书。
2、申报材料(办理过程中所需提交的资料)
(1)所需下载的材料或表单:
(2)所需提交的文件材料:
1)工矿企业单位转让需提供如下材料;
①土地使用权转让申请表;
②买卖双方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③法人资格证明书;
④买卖双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⑤房地产转让合同;
⑥转让方土地使用权证;
7土地登记摘录单;
8转让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9契税证或契税发票;
10董事会决议。
转让方为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还需补充提供以下材料:
①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申请表;
②地价评估报告及地价确认书。
经过司法部门裁定、判决的还需补充提供以下材料:
1司法部门裁定书、判决书;
2协助执行通知书。
2)个人转让需提供如下材料;
①土地使用权登记申请书;
②买卖双方及共有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房地产转让合同;
④转让方土地使用权证;
⑤土地登记摘录单;
⑥契税证或契税发票;
⑦转让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转让方为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还需补充提供:
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申请表。
经过司法部门裁定、判决的还需补充提供以下材料:
1司法部门裁定书、判决书;
2协助执行通知书。:
3、申请对象
自然人、工矿企业、社会团体。
4、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4)《土地登记办法》。
5、责任科室:
天台县国土资源局行政审批科
6、承诺时限:
25个工作日。
7、受理地点:
天台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局窗口;
天台县国土资源局所属国土资源管理所。
8、咨询/联系电话:
天台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局窗口:(0576)83978053
城关国土所:(0576)83992557
平桥国土所:(0576)83661558
街头国土所:(0576)83031310
白鹤国土所:(0576)83776000
苍一(坦头)国土所:(0576)83711290
苍二(三合)国土所:(0576)83078123
9、办理结果:
土地使用权证
10、监督单位:
11、监督单位电话:
12、收费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相关费用。
(编辑整理:天台房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