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名称:天台县建设规划局
二、行政许可事项名称:改变土地和建筑物用途审批。
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依据:
《浙江省实施〈城市规划法〉办法》第三十四条。
四、申请行政许可事项需提交的资料目录:
1、城市房屋用途变更认定申请表(原件1份);
2、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1份);
3、住宅改为其它用途的,另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4、1990年4月1日前至今完整的完税凭证(复印件1);
5、其他相关资料。
五、申请书文本和示范文本:略。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
七、办理程序:
1、受理;2、踏勘;3、审查;4、核准。
八、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编辑整理:天台房产网)